青少年视力不良看电视是诱因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2-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2月21日讯(记者 李丹)今天,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青少年健康测评办公室联合中国电子商会发布了“彩电产品与青少年视力健康课题研究”报告。报告显示,在可能导致青少年视力不良的10项因素中,青少年观看彩电距离太近等4种情况,导致视力不良的比例最高。

  为此,该课题组专家建议,青少年每天观看电视的时间累计不要超过3小时,一次连续性看电视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而且观看电视时至少要保持两米以上的距离,观看时与电视平面的水平、垂直角度最好在30°以内。

  据悉,报告是在调查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48所中小学的4000名青少年眼健康状况的基础上形成的。